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水平,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关于推动新时代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鲁教研发〔2020〕1号)和《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2号)的有关要求,拟表扬一批优秀研究生导师、导学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十佳导师
(一)项目及数量。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300名左右。各单位按限额推荐(滨州学院1人,校内申报不限额)。
山东省十佳导师:10名左右。从当年或往年的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中推荐。其中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推荐2名,其他单位推荐1名。推荐往年人选的,不占用当年度限额。
(二)推荐参考条件。推荐人选应为省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专职在岗研究生导师,要兼顾行业产业等校外兼职导师或参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校外德育导师。推荐人选应符合相关要求(附件1)。
二、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和十佳导学团队
(一)项目及数量。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60个左右。各单位按限额推荐(滨州学院1个,校内申报不限额)。
山东省十佳导学团队:10个左右。从当年或往年的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中推荐,其中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推荐2名个,其他单位推荐1个。推荐往年人选的,不占用当年度限额。
(二)推荐参考条件。推荐对象应为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导师组与其所指导的研究生共同组成的导学团队。推荐对象应符合相关要求。
三、工作安排
(一)校内申报。8月28日前各二级培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二)校内推荐。8月29日前完成校内推荐。
(三)校内公示。推荐完成后,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四)系统填报。公示结束后,研究生处组织推荐人员及团队完成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填报。
四、工作要求
(一)单位推荐。推荐人员向一线导师和工作人员倾斜。各单位对照推荐参考条件,认真组织民主择优推荐,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严格程序、严守标准,确保申报人(团队)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各单位要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突出,真正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原则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学团队主导师不重复推荐。往年已获表扬的,不重复表扬。
(二)材料填报。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提交yjscbgs@126.com,纸质版提交至11教417。
提交时间:8月28日上午11点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表格样式见附件2、3;推荐汇总表格样式见附件4、5(推荐单位及盖章均使用校内二级培养单位信息)
联系人:张茜茜 电话:3095916(86916)
办公地点:11#417
附件:
1.推荐参考条件
2.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
3.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
4.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
5.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