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年度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3-08-24浏览次数:45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进一步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水平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关于推新时代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鲁教研发〔20201号)《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2号)的有关要求扬一批优秀研究生导师、导学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十佳导师

(一)项目及数量。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300名左右。各单位按限额推荐(滨州学院1校内申报)。

山东省十佳导师:10名左右。从当年或往年的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中推荐。其中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推荐2名,其他单位推荐1名。推荐往年人选的,不占用当年度限额。

(二)推荐参考条件。推荐人选应为省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专职在岗研究生导师,要兼顾行业产业等校外兼职导师或参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校外德育导师。推荐人选应符合相关要求(附件1)。

二、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和十佳导学团队

(一)项目及数量。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60个左右。各单位按限额推荐(滨州学院1,校内申报不限额)

山东省十佳导学团队10个左右。从当年或往年的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中推荐,其中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推荐2名个,其他单位推荐1个。推荐往年人选的,不占用当年度限额。

(二)推荐参考条件。推荐对象应为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导师组与其所指导的研究生共同组成的导学团队推荐对象应符合相关要求。

工作安排

(一)校内申报。828日前各二级培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二)校内推荐。829日前完成校内推荐

(三)校内公示。推荐完成后,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四)系统填报。公示结束后,研究生处组织推荐人员团队完成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填报。

工作要求

(一)单位推荐。推荐人员向一线导师和工作人员倾斜。各单位对照推荐参考条件,认真组织民主择优推荐,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严格程序、严守标准,确保申报人(团队)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各单位要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突出,真正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原则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学团队主导师不重复推荐。往年已获表扬不重复表扬

(二)材料填报。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提交yjscbgs@126.com纸质版提交11417

提交时间828上午11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表格样式见附件23推荐汇总表格样式附件45推荐单位盖章使用校内二级培养单位信息

联系人:张茜茜  电话:309591686916

       办公地点11#417

 

附件:

1.推荐参考条件

2.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

3.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

4.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

5.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推荐参考条件.docx